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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肇事逃逸 交警劝其自首

9月2日下午,因交通肇事逃逸罪潜逃6个月的孙某某,被滁州市交警一大队事故民警成功规劝投案自首。

2009年3月15日,孙某某(南谯区施集乡人)无证驾驶皖M019**重型自卸货车行至火车站天桥下时,与刘某驾驶的客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刘某及客车乘坐人孟某受重伤。事故发生后孙某某弃车逃逸,后被交警一大队网上追逃。

事故中队民警多次来到施集乡,对孙某某亲属进行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规劝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民警的行动感动了孙某某的亲属,也进一步加深了他们对法律的认识。为此,孙某某的亲属主动与孙某某联系,劝其尽快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9月2日下午,孙某某从外地赶回家中,在其亲属的陪同下,前往滁州市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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