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大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车追尾,致5人当场死亡,21人受伤,肇事后逃逸。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林书贤有期徒刑六年。
2008年4月23日,林书贤无驾驶资格驾驶豫H72591号大客车,由江苏省苏州市驶往河南省武陡县。凌晨1时许,该客车行驶至南洛高速公路明光市境内上三界出口附近时,由于超速行驶,且采取措施不当,在超越前方货车时,其前部右侧撞上货车尾部左侧,两车碰刮在一起,撞上道路右侧隔离栏后翻入坡下,造成大客车上5名乘员当场死亡,21人受伤。案发后,林书贤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经鉴定,林书贤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2009年11月5日,林书贤被河南省焦作市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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