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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冤相报三载上访 司法调解一朝化解

本网讯近日,凤阳县大溪河镇综治办成功化解一起两家结怨3年的矛盾,促进了一方的和谐和稳定。

据了解,2007年2月2日,大溪河镇年近七旬的村民刘泽理报复杀人,将害死自己儿子的凶手侄儿杀死。2007年9月11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泽理死刑,刘泽理不服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刘泽理的5个女儿(以下简称“五姐妹”)认为法院判决不公,于2007年9月19日赴京上访。镇综治办工作人员及时与“五姐妹”沟通,引导她们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解决。经过多次劝解,“五姐妹”道出了心愿:上访目的就是希望能保住已近70岁的老父亲的一条命,并提出进京恳请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

大溪河镇党委政府在请示县委县政府后,要求由政府安排工作人员陪访,“五姐妹”同意了。最高人民法院接到上访后经仔细阅卷,认为适用死刑不当发回重审。几经周折,最终,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泽理死缓。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案件被害人的父亲祝道福对法院的做法极为不满,认为刘泽理应当判处死刑,于是也准备进京上访。2009年4月12日,综治办工作人员再次进行了陪访。在陪访的过程中了解到,祝道福竟也准备报复“五姐妹”。祝道福的这一极端想法令综治办的同志不寒而栗——冤冤相报何时了啊!于是,他们在陪访过程中多次劝解、说服疏导,终于使祝道福放弃了报复的念头。

去年6月份,镇综治办主任王多才南下浙江,逐一找寻打工的“五姐妹”。通过劝解,使她们愿意拿出一部分钱来安慰受害人的父母。2010年春节前,祝道福的妻子在凤阳县计生委的特批下,做了结扎复通手术。至此,两家耗时3年的怨恨积仇,在综治办和司法部门耐心、恒心、诚心和爱心的感化下终被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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