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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混血儿 国籍闹冲突

经滁州出入境管理部门协调,两个孩子通过我驻韩国使馆认证,准许退出中国国籍

爸爸是韩国人,妈妈仍然定居在中国,根据中国法律,他们的孩子应该是中国人。然而,凤阳县钱女士的两个孩子,却被我驻韩国使馆在其韩国护照上发签证。一时间,两个孩子的国籍认定,让户籍民警和孩子的父母焦头烂额。

两个中国娃娃 拥有韩国国籍

近日,凤阳县居民钱女士,带着两个年幼的子女,来到滁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接待大厅,为孩子申请“探亲类”外国人居留许可。两个孩子均持有韩国护照,以及中国驻韩国使馆签发的旅游签证入境。外管民警详细询问情况后,发现孩子的母亲钱女士是中国国籍,且还没有获得韩国的永久居留权,于是产生疑问:“是否可以承认孩子的韩国国籍呢?”

据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相关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因钱女士尚未取得韩国永久居留权,也就是没有定居在韩国,且其中一个孩子出生在中国,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两名孩子应该仍然是中国国籍,他们的韩国国籍应不予承认。

但是,为何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韩国使馆在其韩国护照上发签证呢?

驻韩使馆认证 孩子退籍成功

这一特殊情况,在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中比较罕见,让民警一时不知所措。于是,民警请示安徽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涉外管理科,得到的答复是:“对其韩国国籍不予承认。至于使馆给其签发入境签证,可能是他们申请签证时隐瞒了相关情况。如果申请外国人居留许可,必须先办理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手续。”

然而,办理退籍手续需报请公安部审批,工作时限三个月,但孩子的签证还有一个月就到期了,怎么办呢?钱女士焦急万分。

见钱女士十分为难,民警再次拨通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领导的电话。通过交涉,对方最终答复,让钱女士的韩国丈夫将孩子入籍韩国的证明,拿到我驻韩国使馆认证一下,即可认定孩子退出中国国籍,承认其韩国国籍。

这是解决钱女士燃眉之急的最佳途径,钱女士感激万分,非常满意地回家了。很快,民警接到钱女士的电话,称其孩子入籍证明认证手续即将办好,寄到后即来办理孩子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并对滁州出入境管理科的服务表示感谢。

出入境管理部门提醒有涉外婚姻的市民,孩子入籍外国须慎重,多咨询专业人士,以免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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