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远县朱湾镇一居民在滁州在线网络发言人平台上反映,女儿要上户口,但自己却被告知,由于结婚年龄差3个月,需要交2000元社会抚养费才可以上户口,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合理?
【记者跑腿】
就社会抚养费缴纳问题,记者查阅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48条第1款中,记者看到了以下描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不予征收。”究竟该名网友是否符合该条例之规定,又是否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记者联系了定远县计生委。
【部门反馈】
定远县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该名网友的确属于早婚早育,那符合条例,应当缴纳2000至5000元不等的社会抚养费,缴纳之后也会拿到一份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以证明她的情况的确符合条例,是按照规定进行征收。如果还有疑问,可以携带结婚证、生育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前往计生委,或拨打举报投诉电话403386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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