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近日,滁城一网友在滁州网网络发言人平台上反映,自己的一个亲戚在建设路上摆摊经营,却被城管执法局收取了几百元的摊位费,并且没有收据,这样的行为合理吗?
【记者跑腿】记者在建设路上看到,人行道上大大小小的摊点多达几十个,有些摊贩告诉记者,自己已经缴纳了500元的费用,据说可以退还,有些摊贩则表示自己还未缴纳,并且十分质疑交钱的用途,“我都已经在这摆摊这么久了,都没交过钱,现在干嘛要收费?”
【部门反馈】针对此问题,记者首先联系了琅琊区城管局,该局相关人员表示,这部分费用并非由执法局在收,而是社区委托物业公司在收。记者随即联系了建设路社区相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由于天长路集中整治后,大批流动摊贩聚集到建设里,在市城管委的许可下,区城管局在建设路上设置了疏导点,划分出44个固定摊点,为规范管理,区城管局委托物业公司和建设路社区共同管理,向每个摊点收取500元的保证金并提供收据,如果摊贩以后撤摊了,这笔费用是可以退还的。
(记者吕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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