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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新学期中小学禁收军训服务费

滁州网讯 为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日前,市发改委(物价局)、教体局将中小学代收费项目中的“军训服务费”调整为“军训伙食费”。据悉,学校在组织高一学生校外军训时发生伙食费用的,可据实代收军训伙食费,也可由学生在自愿选择饭菜品种时即时付费,除此以外,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责任编辑:何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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