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安徽新闻 > 正文

六安市卫生局原副局长受贿173万获刑10年半

六安卫生局原副局长杨阳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在药品购销、医疗器械销售及工程建设方面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近日,芜湖市弋江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认定杨阳受贿173万元,获刑10年零六个月。

杨阳,六安市卫生局调研员,曾任六安市二院院长、六安市卫生局副局长等职。 2014年11月8日,涉嫌受贿罪被芜湖市检察院逮捕,指定弋江区检察院侦办。据弋江区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1年间,杨阳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价值228.68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最终认定杨阳收受李某某等七人贿赂款共计173万元。其中,房屋装修费用有无支付以及大众越野车是公用还是私用,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未予支持。

法院审理认为,杨阳行为构成受贿罪,综合其他因素,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来源:安徽商报 纪在学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