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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村干部公款旅游被处分

人民网合肥9月21日电(胡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中秋国庆期间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淮北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濉溪县五沟镇财政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7月,濉溪县五沟镇财政所违规给所内9名职工发放双休日、节假日加班补贴款共12600元。其中,所长郭清海领取1550元,副所长陈晓侠、邵思亮分别领取1520、1540元。濉溪县纪委给予郭清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晓侠、邵思亮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二、濉溪县百善镇苇菠村村“两委”人员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1月,该村党总支副书记杨明、村委会主任程斌、党总支委员李广存、村文书程岗与4名计生专干共8人外出旅游,使用村集体资金报销24024.5元。濉溪县纪委给予杨明、程斌、李广存、程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名计生专干党内警告处分,公款旅游费用由个人支付。

三、相山区曲阳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韩柯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5月至6月,韩柯先后4次违规使用公车接送孩子生病就医、爱人外出办事。相山区纪委给予韩柯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相关费用予以追缴。

四、杜集区北山中学组织教师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10月,北山中学以学习考察为名,组织学校教职工31人到天堂寨景区旅游两天,用公款支出8600元。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违规发放职工福利10265.6元。杜集区纪委给予主持工作的副校长万瑞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公款旅游费用,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五、烈山区烈山镇蔡里社区党总支第一书记杨香斌违规操办孙子满月酒问题。2015年4月,杨香斌在家中为其孙子操办满月酒,除亲朋好友外,违规收受其下属蔡里社区两委人员及居民组长等19人礼金共4400元。烈山区纪委给予杨香斌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收取的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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