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百姓热点 > 正文

天长市公安局迅速依法处置一起故意杀人案

2015年9月28日上午9点52分,天长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人秦某某(女,29岁,江苏省如皋市人,天长康宁集团员工)与闵某某(男,38岁,天长市杨村镇人,建筑工头)坐出租车至天长市公安局北大门外下车,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30岁,天长市区人,系受害人秦某某前夫,曾为驾校教练)驾驶黑色长安牌轿车尾随而至,因感情纠纷,驾车高速从身后撞向在公安局道闸外打算走向公安局院内的秦、闵二人,致使道闸被撞坏,秦某某被撞倒在道闸门口,闵某某被车撞飞至公安局院内路面上。受害人闵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受害人秦某某在医院医治,暂无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天长市公安局一楼值班民警当场控制。

案件发生后,安徽省副省长、公安厅长李建中,滁州市委书记李明等领导作出批示、指示,滁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马军,滁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永春赶赴天长指导处置工作,天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在第一时间对案件侦办工作提出要求。

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交代:其与前妻秦某某因感情不和于去年办理离婚手续,但二人离婚未离家仍居住在一起。9月27日晚9点30分左右,秦从外回家,张怀疑秦有外遇,因而二人发生争执,张动手打了秦,并用菜刀架在秦的脖子上威胁要杀了秦,后被张母劝阻。9月28日上午张将秦送至工厂后离开,后张打电话给秦,从话音中张听出秦好像不在工厂,张遂开车至秦工厂门口,发现秦独自外出并在半路被闵打车接走,据秦陈述她9月27日晚被打并受到威胁后害怕,故电话邀约闵陪其一块到公安局报案。张驾车尾随出租车至公安局北大门院门外,发现秦与闵下车并肩欲往公安局院内走,嫌疑人认为闵就是秦的情人,顿时怒火中烧,便加大油门从背后撞向二人。张担心两人未被撞死,下车对两人头部、脑部猛烈踹击,后被我局民警当场擒获。

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对门卫处置不当等问题,天长市公安局将举一反三,加强单位安保。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