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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通报5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人民网合肥10月10日电(记者 苗子健)10月10日,滁州市通报了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琅琊区清流街道凤阳路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程家明违纪问题。程家明在任凤阳路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权,编造假材料,为其不符合低保申领条件的岳父母办理2009年至2014年低保。琅琊区纪委给予程家明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违法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南谯区水稻繁殖厂厂长史家付、会计于殿寅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2013年春节期间,史家付、于殿寅以购买劳保用品为名,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作为福利补贴发放给单位职工。南谯区纪委分别给予史家付和于殿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定远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党支部原书记沈祖奇违纪问题。沈祖奇在任炉桥粮油中心站负责人和定远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06年将炉桥粮油中心站原办公楼以每年1万元租给其亲属,之后,其亲属又以每年16万元转租牟利。定远县纪委给予沈祖奇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明光市涧溪镇涧溪村何郢组原组长何玉忠违纪问题。何玉忠在任涧溪村何郢组组长期间,通过虚报粮补面积,违规套取粮补资金5241元。明光市涧溪镇纪委给予何玉忠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

天长市农委“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原主任徐光明违纪问题。2013年至2015年,徐光明在任天长市农委“菜篮子”工程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申报项目方面收受他人财物,为其提供帮助。天长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徐光明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并对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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