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安徽新闻 > 正文

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完成进度排名 安庆第一

  注:

  (1)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完成进度排名,是按照2015年1~11月份PM10实际平均浓度与2015年年均控制目标的差距来确定,差距越小进度越好。

  (2)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级标准年均浓度限值为70微克/立方米。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