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1月6日电(刘颖)今日上午,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安徽省物价局获悉,1月1日起,安徽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76分钱,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4.28分钱,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据悉,安徽省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综合利用发电机组,下同)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76分钱(含税,下同)。未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同步调整。此次调整后,安徽省燃煤机组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693元。
同时,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每千瓦时提高0.4分钱。安徽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4.28分钱。居民生活、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安徽省电力公司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的上网电价标准,按安徽省燃煤机组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