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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月16日,本网从安徽省纪检监察网站获悉,安徽省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下是通报内容:

1.宿松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方江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月1日,张方江以外出招商名义,擅自驾驶本单位公车到合肥办事,外出前后均未向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其他人员也不知情,违反了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张方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2.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副政委杨明旭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月2日下午,杨明旭擅自驾驶单位警车送其家人从蚌埠市回明光市,违反了公车管理相关规定。杨明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3.安徽省体育局下属省体操击剑运动管理中心自行车队教练姬建华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0月4日,姬建华未经领导批准,私自驾驶单位公务车到合肥新桥机场接朋友,节日期间顶风违纪。姬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4.肥东县妇幼保健所办公室副主任刘爱兵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0月7日,刘爱兵擅自驾驶单位公车到合肥办私事,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违反了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刘爱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相关费用予以退赔。(安徽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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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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