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1日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中安在线讯 据淮南报业新闻网报道,一、决定任命:
朱明同志为市水利局局长。
二、任命:
黄辰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严允标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汪国春、胡军、许广辉、肖琨4位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德旺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决定免去:
周应海同志的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
李亚的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修启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永乐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严允标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杜健、庆文、俞晋高、孙少华4位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高广山、陶爱珍2位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