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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有老王”深夜将女子强奸 受害人以为是男友未加反抗

宋某和田某是合租的室友。去年底,田某的女友刘某来租房处玩,并留宿在另一个卧室内。深夜,宋某摸进房间内,刘某以为是男友而未反抗。清醒后,刘某才发现真相,立即报警。日前,长丰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三年。

记者核复

宋某今年27岁,是河南省杞县人,案发前租住在长丰县双墩镇的一个小区,与田某合租。去年11月2日,田某的女朋友刘某来找田某,并留宿在此。田某和宋某住一个卧室,而刘某单独住在另一个卧室。 11月7日凌晨3时左右,宋某起床上厕所,见刘某卧室的门没有关严实,室内灯也没关闭,顿时心生邪念。他进入刘某的房间,关灯后趁刘某熟睡之机对刘某实施奸淫。事后,刘某发现真相又气又恼,便发短信让朋友报警。

双墩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将被害人刘某及宋某和田某带至所内审查。随后,宋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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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强奸 男友 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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