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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一卫生院存在换药行为 高价收费给低价药

 患者家人质疑有猫腻 院方承认有过错

据安徽商报消息,今年2月13日,家住长丰岗集的余中凤老人因脑血栓后遗症,住进长丰县岗集镇中心卫生院(长丰县第五人民医院)治疗。遵照主治医生医嘱,患者家属每天要到药房领取2支注射用血塞通(冻干粉剂),交由护士给患者注射。然而奇怪的是,每次家属领回血塞通时,护士都称他们拿错药了,让他们去药房换成注射用血塞通水针剂。有几次药房未遵医嘱直接发给他们水针剂,护士便不让再换药。直到2月22日,患者女儿丁女士才偶然得知,血塞通冻干粉剂和水针剂疗效虽相同,但前者每支32元,后者每支仅9元。而医院每天都按冻干粉剂的价格收了64元费用。更严重的是,患者疑因用药不当导致病情加剧,全身水肿,后紧急转院才脱离危险。对此,院方承认存在换药行为。

 [怪事] 按医嘱拿药总被告知拿错药了 按护士要求用药病情反而恶化

余中凤老人今年63岁,因为身患脑血栓后遗症,今年2月13日住进了长丰县岗集镇中心卫生院治疗。主治医生沈某给余中凤开了一种通血除栓的注射用血塞通(冻干粉剂),住院期间由家属每天到药房拿2支,交给护士配水注射。

据患者女儿丁树英介绍,他们几名家属轮流在医院陪护母亲,每天去药房取药的人虽不同,但凭的都是就诊卡里沈医生所开的药物医嘱。“特别奇怪的是,药房里有三四个人,有两个年纪轻一点的,每次给我们拿的都是医生所开的冻干粉剂,有的时候是年纪大一些的人拿药,给我们拿的就是水针剂。”丁树英介绍,只要从药房取回来的是冻干粉剂,护士就告知家属拿错药了,让去药房换成水针剂。“如果拿回来的是水针剂,护士就不让换了,但是每天扣费一直是按冻干粉剂扣费的”。

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家属方面出于对医院的信任,一直没质疑什么,都是按照护士要求给余中凤拿药的。“结果我母亲用了这种水针剂后,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不断恶化,已经全身水肿,病情危殆。”丁树英告诉记者。

   [真相] 冻干粉剂单价比水针剂高23元 院方按高价药收费却给低价药

2月22日,感觉到情况不对的丁树英,想起来去问主治医生沈某,这两种药有何不同。“我去医生办公室时他不在,我就让另一个医生在系统里帮我查查,看两种药的区别”。这位医生一打开查询页面,丁树英就发觉到猫腻,“两种药虽然疗效一样,但冻干粉剂每支要32元,水针剂每支只要9元。医院一直以来,是每天按高价药的价格收我钱,但给的是低价药。”丁树英称,自从母亲2月13日入院直到2月21日,每天注射的都是水针剂,“就等于说,医院已经把18支冻干粉剂,偷偷换成便宜的水针剂了”。

发现情况不对后,患者家属方面非常生气,找到院方交涉,“院方说要调查此事,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生气归生气,但治疗还要继续,在丁树英等家属的监督下,其后直到3月6日,院方改用医嘱上的冻干粉剂给患者注射,“但是我母亲全身水肿的危险情况一直没办法改善,天天告诉我们她难受。”丁树英称,家人怕再在这家医院耽搁会误了大事,赶紧于3月6日上午给余中凤办理了出院手续,“这边出院,那边就赶紧转进了解放军105医院。”丁树英称,“住进105医院时,医生说我母亲已经病危了,如果我们再晚来2个小时,我母亲就救不回来了。”庆幸的是,经过在105医院的住院治疗,目前余中凤情况已经改善,前不久出院回家了。

现在反过头来回想在岗集镇中心卫生院的治疗经历,余中凤家人后怕不已,他们强烈要求院方给出一个解释,严惩相关责任人,并赔偿患者方面至少6万元。

[回应] 护士未认真核验药单导致出错 承认过错赔偿需经医调委调解

4月25日,安徽商报记者联系上岗集镇中心卫生院童院长。他坦承院方在此事中的确存在过错。在童院长所拟并签名,盖有长丰县岗集镇中心卫生院公章的一份情况说明中,记者看到这样一段话,“住院期间,院方在未告知病人家属的情况下,每日擅自将医生所下医嘱:血塞通(冻干粉)32元/支换成9元/支血栓通针剂,并最终以32元/支结算至今。导致病人全身水肿,处于病危。”童院长在签名的上方,还标注了一句话,“存在将冻干粉剂换成水针剂情况。”

据童院长介绍,患者余中凤在过年前的1月份,也因脑血栓后遗症入住过该医院,“当时医生给她开的药就是水针剂。此次再次住院,我们护士思维惯性使然,没有认真核验主治医生所开医嘱,认为还是给她用水针剂,药房的负责人同样也没有认真核验药单。”童院长告诉记者,血塞通冻干粉和水针剂的药效是一样的,“但水针剂的稳定性差些,所以才这么便宜”。“院方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买了慰问品到病房看望患者并致歉。”童院长称,“我们还提出把多收的差价退还给患者,但家属称这部分能报销,不用退。后来我们又减免了200多元医保不能报销的费用。”童院长告诉记者,院方已经对事件中的责任人护士长薛某、药房负责人甄某作出处理,“两人分别深刻检讨,全院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至于该赔偿患者家属方面多少钱,童院长称,“这个不是我们双方能确定的,需要医调委来协调。”

  [质疑] 院方真的是无心之失吗?多收的药品差价去哪了?

对记者的回应以及向长丰县卫计委的汇报材料中,院方都将此情况的出现归因于相关责任人“责任心不强”的“无心之失”。另外,记者看到的该院涉事责任人薛某及甄某所写的检讨,也均将事件原因归于自己未认真核对药单信息,称是疏忽所致。

那么,这一情况的出现真的只是护理部护士、药房拿药人员责任心不强,态度不认真导致的吗?据丁树英介绍,母亲在该院住院20多天,并不是同一个护士来注射的,同时药房配药的工作人员也不同,“这么多人都选择不按医嘱配药,尤其是药房的人明明先遵照医嘱配过药了,我们说拿错了去换药,他们竟然也没指出来,而是配合护士给我们用低价药,怎么可能只是一时疏忽导致的?”丁树英称,母亲年前那次住院,也遇到过护士让换药的情况,“只是当时没注意,没有保存证据。”丁树英告诉记者。

“32元/支的冻干粉剂被换成了9元/支的水针剂,一支药的差价就是23元。接连换了18支,光我妈一个患者的药品差价,就是414元。”丁树英称,肯定还有其他患者也遇到过类似的遭遇。她质疑,“如果我们家属没发现情况,这414元差价,流入了谁的小金库?”不过对于她被换18支药的说法,童院长予以否认,他称总共只换了2天,第三天就发现情况了,“只换了4支药”。

[调解]院方过错多少需进行鉴定 医调委呼吁家属配合鉴定

4月25日下午,记者联系上长丰县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负责人、长丰县司法局杨副局长。杨副局长告诉记者,他们接到余中凤家属的医疗纠纷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赶到岗集镇中心卫生院展开调查。“目前可以肯定地说,此纠纷中医院方面肯定是有过错的,但患者家属主张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医院过错的多少来确定,而医院过错的比例,不是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能定的,需要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医学鉴定”。

杨副局长告诉记者,医调委将此情况告知纠纷双方后,“一开始双方都同意进行鉴定,但现在患者家属方面不同意了。”杨副局长称,这个鉴定是确定院方过错责任大小,从而确定赔偿数额的必要前提,“如果不鉴定的话,后面的工作就没办法开展下去。 ”杨副局长也委托记者做丁树英等患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呼吁他们尽快配合进入医学鉴定的“正轨”上来,早日将此事妥善解决。齐美义、吴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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