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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 法援纠正

滁州网讯 明光人宋某某因多次盗窃,前后4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5年,宋某某再次进行盗窃的时候人赃俱获,被明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其系聋哑人,明光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以宋某某系聋哑人并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且全部退赃为由,为其做了罪轻辩护,辩护意见被明光市人民法院采纳。案件办理中,法援中心更注重对宋某某心理上的疏导,引导其通过正当途径获取钱财。之后不久,宋某某找了一份修理锁具的工作。    

(牛勇 陈朋)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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