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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阜阳市墙改办原负责人(主持工作)田亚辉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公车私用等问题。田亚辉在任市墙改办负责人期间,工作日中午接受企业宴请并饮酒;违规安排单位车辆接送其亲属到医院看病。2016年3月25日,市住建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田亚辉行政警告处分,市住建委党组免去田亚辉市墙改办负责人(主持工作)职务,因公车私用引发的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二、颍东区老庙镇中心学校原副校长(主持老庙中学工作)周标、报账员程永生私设“小金库”、违规开支个人费用等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7月,老庙中学以虚开发票报账的方式,套取国家义保专项经费1023293.02元,存入私设的“小金库”用于各项非正常开支。其中,周标个人开支5700元,程永生个人开支12400元。2016年5月10日,颍东区纪委常委会议、颍东区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分别研究决定,给予周标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程永生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收缴区财政。

三、颍泉区伍明镇党政办原工作人员苏西志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期间,苏西志先后两次借外出招商之机旅游,用公款报销需由个人支付的费用1818元;利用职务之便,以他人外出招商名义虚报费用4607元。2016年5月18日,颍泉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苏西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追缴违纪资金6425元。

四、颍上县十八里铺镇老庄村党支部书记违规为其子大办婚宴问题。2016年3月3日至4日,曹克彬拒不听从十八里铺镇主要领导有关不得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的要求,共设酒席22桌,收受礼金41900元,其中收受老庄村村、组干部及管理服务对象15人礼金4600元。2016年5月19日,颍上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曹克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对违规收受的4600元礼金由十八里铺镇纪委监督予以退还。

五、阜南县鹿城镇骆庄社区主任冯幼利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冯幼利安排以节假日值班补助和计划生育奖金名义,违规用村务经费为十余名社区干部和聘用人员发放补贴123000元。2016年4月28日,阜南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冯幼利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六、颍州区三塔集镇大塘村财务会计张志民、计生专干徐西芳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月至4月,张志民、徐西芳多次巧立名目,公款吃喝。2016年5月6日,三塔集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志民、徐西芳党内警告处分。(阜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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