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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一男子让老婆用身体藏毒 双双获刑悔不当初

据颍州晚报报道 为了钱,毒贩子往往不择手段,贩毒方式也花样百出。曾因贩毒两次入狱服刑的临泉男子,不知悔改,继续重操旧业。这一次,他拉拢妻子,让她利用体内藏毒的方法掩人耳目,但最终还是露出了马脚。

“都是我的错,是我强迫她这样做的。”6月24日,阜阳市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上,临泉县庙岔镇的范某某多次为妻子求情开脱。在他心里,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妻子为人贤惠,持家有方,是自己的贪心才会连累了妻子。      

时间回到2015年10月23日凌晨,范某某骑摩托车带着妻子刘某出了县城,朝河南省项城市方向驶去。就在二人准备换乘大巴车时,被侦查机关拦了下来。“我带妻子去河南郑州看病。”范某某一脸镇定,丝毫看不出来有什么异样。可第一次面对警察的刘某露出了马脚,慌张的神色、支支吾吾的话语,让警方明显感到两个人有问题。随后,在临泉县医院妇产科检查室内,刘某从自己下体取出一包嫌疑毒品。经称量,该包嫌疑毒品净重为102克,并且检验出海洛因成分。

为了引起全社会对毒品问题的重视,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已经第三次因贩毒被抓的范某某,对法官的询问和审判流程,早已轻车熟路。他把所有责任都拦在了自己身上,希望用自己的“牺牲”来换取对妻子的从轻处罚。一旁的刘某则一言不发,将脸埋在双手中。     

范某某称,当年10月初的一天,山西一狱友主动联系他,问他手中还有没有“红货”(俗称海洛因)。两人谈好了价格,每克“红货”520元,交货时间为10月23日,交货地点为河南郑州市一公园内。      

可是,如何将毒品运出去呢?思前想后,范某某觉得还是人体带毒最“保险”,不容易被警方发现。于是,他买来避孕套,将海洛因用红色塑料袋和避孕套包裹后,交给妻子藏于下体内,企图逃避警方检查。“刚开始她不同意,在我的一再要求下,她才被我说服。”范某某对法官说,妻子对于“红货”的交易细节一概不知,全是他一手操作的。      

1969年出生的范某某,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监狱中度过的:2000年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7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4年刚被刑满释放的他,2015年11月又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范某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其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刑,释放后又进行毒品犯罪,系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故当庭宣判,范某某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处20万元罚金;刘某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10万元罚金。

原标题:丈夫让妻子用身体藏毒 最终双双获刑

责任编辑:朱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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