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百姓热点 > 正文

关于五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明光市女山湖镇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所所长杨木胜受贿问题。杨木胜在担任女山湖镇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置换复垦工程施工、验收等环节提供方便,收取他人现金20000元,且与他人有串供行为。明光市纪委给予杨木胜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明光市监察局给予杨木胜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南谯区施集镇李集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守成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刘守成在担任李集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为规避村级非生产性支出,采取虚列幼林抚育人员工资手段,支付不合理开支94755元。施集镇党委给予刘守成党内警告处分。

全椒县六镇镇大张村党总支书记李发江挪用专项资金问题。2015年8月10日,大张村党总支书记李发江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将大张村移民后扶项目“龙窝水泥路工程”完工后剩余的52000元县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偿还村级债务。六镇镇党委给予李发江党内警告处分。

天长市仁和集镇南尖村党总支书记胡中海及党总支副书记、文书刁天聪套取粮补资金问题。胡中海在担任南尖村党总支书记期间,为弥补土地置换过程中水利设施配套和砂石路建设资金投入的不足,同意该村党总支副书记、文书刁天聪以他人名义虚报、套取粮补资金100630元。仁和集镇党委给予胡中海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刁天聪党内警告处分。

定远县大桥镇官塘村党支部书记鲁善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资金问题。鲁善在担任官塘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未经村“两委”研究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以自己名义申报危房改造资金,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10000元。大桥镇党委给予鲁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挥霍的是群众对党的信任,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侵蚀的是党群干群关系,损害的是党的形象。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纪律观念,廉洁履职,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下大力气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乡纪委要聚焦主业主责,盯紧重点对象、重点领域,从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