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颍州晚报报道 他是国家工作人员,收入不低,却伸出了贪婪之手;她救夫心切,想通过作伪证让丈夫减轻罪责……结果夫妻俩双双被判刑。
日前,界首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某犯妨害作证罪,判处她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其丈夫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高某某系国家工作人员,妻子李某某也有着令人羡慕的工作,一家人的生活过得很幸福。随着高某某职位的升迁,求他办事的人也越来越多。久而久之,高某某内心的防线崩溃了。从一条好烟、一瓶好酒,到上万元的消费卡,高某某的“胃口”越来越大。
2015年3月15日,界首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高某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经查,2011年5月至2014年5月份期间,高某某接受他人所送的财物,价值138490元。
听闻丈夫被立案查处,李某某救夫心切。为了降低丈夫受贿数额,李某某不惜发动各种人际关系,企图帮丈夫减轻刑责。在她的努力下,张某某、吕某某、刘某某三人碍于情面,同意为朋友“两肋插刀”。
随后,三人找到办案检察官,称自己曾收到高某某支付的数额不等的“好处费”。三人虽看起来故作镇定,其实内心忐忑不安。面对检察官的深入询问,吕某某最先露出马脚,将李某某委托三人“帮忙”的经过和盘托出(三人被另案处理)。
俗话说“偷鸡不成蚀把米”,李某某自作聪明一心救夫,却为自己换来了牢狱之灾。 经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李某某犯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而她的丈夫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审理本案的法官认为,李某某身为妻子,救夫心切,本在情理之中,但其无视法律存在,串通关键证人作伪证,意图为丈夫减轻罪责,以逃避法律的追究。结果非但救夫不成,反而使自己身陷囹圄。
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鉴于被告人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好,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李某某所在社区同意接受被告人进行社区矫正,依法可以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结合李某某的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丈夫受贿13万多元 妻子指使他人作伪证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