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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分类处理水灾损害房屋

7月8日,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下发紧急通知,对水灾损害房屋排查和修缮加固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受灾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组织对水灾受损房屋情况进行调查登记,掌握房屋倒塌及受损房屋损坏情况,为开展修缮加固和灾后重建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

通知指出,要根据房屋受损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即分为允许群众返回居住、实施修缮加固措施、进行拆除等三类。第一类房屋损坏小,无安全隐患即同意农民返回居住;第二类房屋损坏较重,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分别提出修缮加固方案,有组织地实施修缮加固措施,修缮加固后方可让群众返回居住,确保灾民居住的安全和减少灾民的经济损失;第三类对在水灾中浸泡时间过长、损坏严重、经检测安全无法保证的房屋,可能引发房屋倒塌事故、没有加固价值的房屋,要求拆除,坚决杜绝水退后因居住受损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把农村水灾损坏房屋排查和修缮加固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来抓,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抽调专门的技术人员参与损坏房屋的排查和修缮加固工作。

责任编辑:张友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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