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卫星
【事迹简介】:黄卫星,现任琅琊区司法局副局长,在他的带领下,琅琊区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无数殊荣,法治宣传工作蒸蒸日上,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一批批省级先进典型,他用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踏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赢得了同事们以及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正文】黄卫星,男,1958年生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现任琅琊区司法局副局长。黄卫星于1984年开始步入司法行政工作行列,当时全国法治宣传工作处于刚起步阶段,凭借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执着,他兢兢业业,不计得失的工作在司法行政工作第一线。2004年,他在琅琊区司法局从事纪检工作,更是获得了全局同志的一致好评。2006年,任琅琊区司法局副局长,分管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工作,在他的带领下,琅琊区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无数殊荣,还迎来了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亲临考察。琅琊区的法治宣传工作也是蒸蒸日上,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一批批省级先进典型。
在分管工作期间,他整合了两个“中心”,建立了“援调对接”制度,创新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社区矫正民警室,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创新,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不断健全,琅琊区法律援助中心也成为了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观摩点;在全省“两项活动”中,我区获得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人;清流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并荣获“全省基层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先进集体称号;扬子和北门司法所被评为“市级示范司法所”;琅琊司法所被评为“省级示范司法所”,并荣获“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2011年获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现场会集体三等功;2012年法律援助案件增长率位于全市第一;“五五”普法期间获得市级表彰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6人,省级先进个人1人;他本人也获得了“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称号。
在黄卫星刚进入工作时,全国法治宣传工作处于刚起步阶段,简陋的条件并没有让黄卫星产生放弃的念头,反而更加努力克服“软件”“硬件”的滞后。自2006年担任琅琊区司法局副局长后,他更觉肩上的担子变重了,对自己的要求也更高了。他开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不利用手中权利谋私利,努力将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他经常自我加压,时刻把发展大计放在心上,尽职尽责完成每一件事。他认为,实干精神会培育出工作的自动自发性,因而造就了他勇于承担责任,善于抓住机遇,敢于迎接挑战的做事风格。工作中的他一步一个脚印,懂得高效和借力,他深知司法行政工作来源于群众,最终是为群众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在人群中树立政府的形象。在本职岗位中他始终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接受群众的考评和监督,也为同事们树立了良好的道德榜样。
在与同事相处时,他总是以“与人为善”的心态对待每一个人,把党组织的温暖通过自己传输给每位同事;在参加组织活动,特别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时,自己始终积极主动,不计得失,用自己的爱心让职工感受党的温暖,用自身的言行感召周围的同志,让“党员”这一光荣称号在自己身上闪耀发光。
多年来,黄卫星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严谨务实,勤奋朴实,兢兢业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时时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入群众、按规矩办事等,较好地发挥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他诚实做人,踏实干事,用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踏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赢得了同事们以及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