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百姓热点 > 正文

谨防低价陷阱,莫让旅途成“囧途”

“十一”临近,又到了外出旅游的黄金季节。近日,市消保委发布国庆旅游消费预警,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仔细核查经营资质、合同细节等注意事项,更要避免参加零团费和低价团旅游项目,防止“旅游团”变成“消费团”,从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发布预警 外出旅游要做到“五注意”

首先消费者要谨慎选择旅行社,了解旅行社资质,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旅行社。

其次消费者应与旅行社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再者,在旅游过程中消费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尤其要注意一些旅行社在广告中以各种优惠条件吸引消费者的同时,却隐藏着旅游景点、时间、线路“缩水”,降低服务质量、规格、标准等问题,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第四点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

最后,消费者要保留消费凭证。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必要证据,尤其对旅行社途中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更要索取发票,以便发生纠纷时为投诉举报提供证据。

不贪便宜 小心入零团费和低价团陷阱

去年10月,一名黑龙江游客赴港游因购物问题被殴打致死。今年“五一”期间,又爆出游客购物不足被关珠宝店事件。一时间,引起了大家对零团费和低价团的关注。

“其实零团费和低价团,是建立在购物基础之上的。”市消保委秘书长唐凤阳介绍,随着近期国家相关部门对旅游市场的规范,零团费的旅游项目基本没有了,但是目前市场上还存在着不少低价团。以某旅行社推出的台湾8日游为例,不到两千的价格,可能连飞机票都勉强,这8天的吃喝拉撒睡团费根本保障不了,旅行社不会做赔本的买卖。羊毛出在羊身上,导游会将游玩时间尽可能地放在购物店里,通过提取游客消费产生的返点弥补亏空和盈利。在此提醒大家,切不可贪图便宜,入了低价团。

市面上那么多旅游产品,怎么才能避免这种情况?唐凤阳说,这就需要消费者提前了解旅游产品的市场行情,选择较为适宜的价格,另外注意合同细节,看有没有模糊内容,正规旅行社提供的合同内容清晰明了。另外,一些旅行社在出行前可能会增加补充协议,签订之前要慎之又慎,往往在这个环节,旅行社会将购物内容加上,消费者要严词拒绝。      

(记者胡文峰)

责任编辑:陈姝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