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百姓热点 > 正文

货车超限超载将面临“一超四罚”

我市史上最严限超令实施,超限超载标准吨位全线降低

图为执法人员正在向驾驶员宣传新规。  穆晓雨 摄

高速行驶中,碰到那种上下两层的装满两排新汽车的“路霸”级大货车,不少驾驶员都会暗自紧张,但今后这些车辆在我市将不能再上路。日前,记者从市交通局了解到,9月21日开始我市正式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车辆运输治理工作方案》,相比原标准,新标准超限超载标准吨位全线降低,违规受罚更严厉。超限超载货车上路了,还将要面临“一超四罚”。

“双排车”被禁止上高速

相信许多市民都在高速公路上见到过运送小汽车的“双排”大货车,记者日前了解到,为配合全国启动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今后管理部门将严禁双排车辆运输车进入高速公路。

据悉,“双排车”是指上层双排装载下层单排装载,或者上下两层均双排装载的车辆运输车,属于重度改装的车型,按照国家标准,车辆运输车装载量应为6到7辆,而非法改装后的“双排车”装载量可达21到24辆。

同时,按照新规,从今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之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允许暂时过渡运行,有关部门将督促企业将“单排车”整改为标准化车型。

6轴货车超限标准降至49吨

与此同时,在超载超限道路执法标准方面,统一车辆限载标准。取消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超过10吨和载货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载质量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在新标准中,已经使用了12年的货车超载超限标准吨位将全线降低,最大的变化是6轴车由55吨变为49吨,6X2牵引车限重46吨,也就是说广大货运从业者需要减少车辆的货物装载量才能合法上路。

违规上路面临“一超四罚”

S311省道滁州北治限治超站站长周睿表示,新政实施后,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力度也有明显提升,车辆超限超载不仅罚款扣分,而且司机或被计入诚信记录。对屡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格实施“一超四罚”,第一罚,交警部门在现场依据交通执法部门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第二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吊销其营运资质;第三罚,在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将对运输企业实施吊销营运资质的处罚;第四罚,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记者李邦军)

责任编辑:陈姝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