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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创新机制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纪实

强考核 抓长效 促创建

——我市创新机制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纪实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10月12日《滁州日报》在头版中间的重要位置刊发了首期《滁州市文明创建工作周考核通报》(2016年第1期)。通报显示,在前一周,我市组织专门力量对琅琊、南谯、市经开区的主次干道市容环境、餐饮酒店卫生和农贸市场管理等多个文明创建点进行检查,按照考核得分高低进行排序,通报了存在问题并明确指出:“考核部门要求在一周内整改完毕,对未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将予以双倍扣分。”此后每周一期通报,形成常态。

随着今年省级文明城市测评的结束,我市文明创建迎检工作告一段落。在新的阶段,为了防止问题反弹、工作懈怠,更为了巩固前期成果、形成长效,我市创新机制,开展文明创建周考核、月测评工作,始终绷紧一根弦,坚持创建在路上,常态化开展文明创建,收效良好。

总结借鉴,建章立制

“过去,我们的文明创建工作存在‘四个不到位’。”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市文明办一位负责同志说,城区卫生靠突击,为了应付检查一阵风,各地各部门干好干坏一个样,这是认识不到位;工作粗放不精细,标准不高死角多,经不起细看深看,这是管理不到位;单位和社区责任人员不固定,工作不连续、漏洞多,这是机制不到位;考核办法制定多、兑现少,这是奖惩不到位。

如何突破瓶颈,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9月上旬,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树和副市长刘茂松带队,由三区和市城管局、商务局、文明办负责同志共同组成的考察组专赴铜陵,学习当地文明创建考核体系建设的先进做法。10月下旬,考察组再次出发到宣城市借鉴对方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好经验。

参照铜陵、宣城先进做法,结合滁州实际,我市制定出台了《滁州市城区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滁州市创建职能部门创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滁州市市直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初步形成了文明创建考核体系。

压实责任,周考月评

按照考核办法,周考核工作于10月正式启动。由市城管办牵头,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城区主次干道、社区环境、背街小巷环境进行考核,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对农贸市场和餐饮行业进行考核,结果每周汇总通报;月底,市文明办、市城管办联合开展月测评工作,完成对琅琊区、南谯区、市经开区及市直17个创建职能部门的考核并印发通报。

为确保考核公开公平公正,市文明办、市城管办在考核中精心组织,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网民代表全程参与,做到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精细标准,制定《创建考核评分细则》,对考核标准进行再细化,把分值逐一分解到每一项考核指标,形成了精细统一的评分标准;精准评分,考核采取实地考察和调阅资料的方式,对照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逐一精准评分;精确结果,三区文明创建月测评成绩取市城管办周考核评分平均值(占总成绩60%)和市文明办月考核评分(占总成绩40%)之和。创城职能部门月测评成绩取市城管办市容管理考核评分(共85分)和市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分(共15分)之和。

严格奖惩,长效管护

11月3日,《滁州日报》在头版刊发了10月份文明创建考核测评结果,通报三区考核成绩。11月8日上午,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树主持召开文明创建月测评考核约谈会,对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区和部门进行约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约谈会。

考核体系形成之初就明确了奖惩举措,并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兑现,以压力激发动力。根据年总评结果,对创建主体将按名次进行不同金额奖励。对周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将对相应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由市文明办通报创建考核基本情况,指出被约谈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对周考核排名连续多次出现倒数第一的,将在媒体上作出限期整改公开承诺或进行问责。

以考促建,创建是考核的初衷和目的。在检查中,发现并要求整改的问题在下一次周考核中被列为必查问题。记者从市城管办获悉,10月份综合4周发现的问题已基本上整改到位。文明创建步入常态化轨道,维护了整洁有序的城区环境,也为市民创造出文明舒心的家园氛围。

责任编辑: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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