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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天长落实孤儿救助动态管理

滁州网讯 天长市严格按照民生工程关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要求,坚持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按月调整,及时新增核减,坚持动态管理不动摇。

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对申请救助的孤儿进行100%入户调查,核实其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孤儿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已经审批,正在领取基本生活费的孤儿,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其养育状况进行巡查、走访和监督评估,了解孤儿基本情况并给予心理疏导。及时核减,对年满18周岁非在校就读的,提前告知孤儿或监护人,自到龄次月起停发基本生活费;仍在校就读的孤儿需提供在校证明,核实后继续给予救助;服刑和被强制戒毒人员子女,自服刑和被强制戒毒人员解除刑期和解除强制戒毒次月起,停发基本生活费。父母宣告失踪或死亡,下落不明的,自查找到下落次月起,停发基本生活费。签订监护协议,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前,与孤儿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孤儿监护人责任和义务,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有效使用,真正维护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孤儿档案实行分级管理,一人一档;为符合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儿童建立电子和纸质个人档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及时更新,确保儿童信息真实有效。

目前,该市共有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0人,其中福利院集中养育11人,社会散居169人,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79.58万元,发放率100%。

(周兴华 汪海涛)

责任编辑: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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