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记者戴有胜 通讯员魏 颖)作为国策的住房公积金,是保障无房者购房的“救命钱”。然而,有少数自作聪明之人却打起歪主意,以虚套实骗提。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取证后,对去年“伸手”的14名妄为者进行通报处理。
12家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了通报会。该中心对2016年骗提住房公积金情况作了详细分析,并通报了对骗提人员的处罚决定。
近年来,该中心一方面认真细致实施这项民生工程,深入推动缴存扩面,不断创新措施、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公积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严格把关,全程监管,防止浑水摸鱼骗提。
经过明察暗访,该中心发现在2016年有14人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涉及金额122.6万元。骗提的主要手段是,通过违法中介造假,伪造购房合同、增值税发票、结婚证等;有的甚至伪造房屋所在地房产部门官网;有的利用住房公积金二手房提取政策上的一些漏洞,虚构二手住房交易。
据了解,该中心依据《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等有关政策,对上述骗提人员列入征信黑名单,取消3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资格;对涉嫌犯罪的,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立案调查;骗提资金悉数追回。在2015年,该中心已查处27笔,涉案190万元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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