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城市民郭先生:我原是市城际公交公司的司机,今年1月份有乘客投诉自己的公交车拒载,但由于乘客弄错,并不是自己的公交车拒载,后被公司要求停岗学习,等待处理,现公司直接将我开除,且扣除自己的工资,认为不合理。
市城际公交公司:当事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通过监控核实,当时在站台确实存在没停车载客的情况,引起乘客的投诉,停岗学习是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作为单位营运部门负责人没有权利开除职工,在停岗学习期间,多次让他到公司上班,拒接电话,拒绝到岗,并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乘客投诉,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解除劳动关系。
(记者郭 军)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