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一居民:我母亲是舜山镇复兴村黄郢组的村民,往年直接到来安县人社部门缴纳社保(无社保卡、但有交费收据),现已领取到社保一卡通,但之前缴纳的钱款未录入到社保卡内,来安县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告知,会将之前缴纳的钱款全部退还,但这样会导致之前缴纳社保的年限清零,认为不合理。
来安县政府:已安排来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进行处理,原先的农保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为其办理退保手续;不同意退保的,按照规定将其原先的农保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该居民已同意进行转移,近期会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卢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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