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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完成校长“三制”改革省示范项目

滁州网讯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凤阳县于日前正式授予66位校园长初级、中级、高级等职级。至此,该县承担的中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任期制、职级制“三制”改革省示范项目全面完成。 

凤阳县中职中小学校长“三制”改革试点是代表滁州市承担的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项目从2014年5月开始,历时共三年时间。2014年5月至8月,经凤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全县中职中小学校长归县教体局管理,取消行政级别。县教体局经过考核考察,完成了中职中小学校长选拔、聘任工作,并与校长签订了聘任合同,明确了校长任期目标,全面实行中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

2015年初该县正式启动中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并被列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项目之一。县中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课题组经过考察,召开校长、教师座谈会,广泛征求县有关部门意见,形成了改革方案讨论稿。2016年11月,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凤阳县中职中小学职级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对校长职级制的职级设置、职级待遇、评定条件、评定程序、评聘规则等做了明确规定。2017年2至3月,县中职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按《方案》中的评审体系对全县中职中小学校园长进行了职级评审。

据了解,该县中职中小学校长职级设置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四个级别,每个级别划成一等和二等两个等次,共分成四级八等。职级津贴每月从600元至1400元不等,从2017年4月份起,该县中小学校长职级津贴正式按月发放。

凤阳县教体局负责人表示,通过中职中小学校长‘三制’改革试点,稳定了校长队伍,构建了校长队伍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了校长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能够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行校长职级制,充分肯定了我们一线校长的辛苦付出,极大调动了校长的工作积极性,让我们有了目标,有了干劲,并让学校管理走上规范化和标准化。”凤阳山学校校长吴长明如是说。        (陈友田 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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