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的预通知》(皖运客〔2017〕17交)要求,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照《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规范》要求,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上一评价周期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各项指标进行了自我评价、计算评价分值并报送了评价报告。经审核,现将核定后的各县、市评价分值予以公示。
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4月28日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人:顾玉彪,联系电话:3218693 。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