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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滁州网讯 天长市日前出台《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其中老年残疾人(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该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生活、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护理补贴(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家庭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养的,可单独立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 (王有桥 汪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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