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本网独家 > 正文

定远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标准

滁州网讯  定远县民政局对农村低保严格实施分类施保,加强动态管理,建立低保补助水平动态增减机制,按照最新的《安徽省城乡低保操作规程》将农村低保对象划分为三类,从2017年4月1日起提高了三类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

A类包括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每人每月保障金从270元提高到290元;B类包括低保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含60周岁)、未成年人、三级以下残疾人、就读大中专院校困难家庭的子女,每人每月保障金从240元提高到260元;C类包括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保障对象,保障金仍为每人每月150元。

    目前,该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6901户、32225人、月发放低保资金7719650元,月人均补助240元,比上年月人均补助增加17元,增长7.6%。县民政局对收入超标人员坚决取消低保待遇,做到人员有进有出,保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许 辉)

责任编辑:王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