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来电人:来安县汊河镇张堡村叶郢组村民叶某,之前租用了滁河坝埂上的渡口渡船,租用合同2017年2月份已到期,但仍在使用渡口。
来安县政府:经核实,根据(2013)滁民二终字第00319号,叶某和文山村早在1997年2月就签订了长期承包的协议并且合法有效,虽然汊河镇政府在确定“叶郢渡口”的经营人时,没有采取公开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但因为叶某的渡口经营人资格已经被来安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所以叶某依然按照《文山乡叶云渡口管理协议书》及《叶云渡口经营权发包补冲协议》继续经营叶郢渡口。
来电人:凤阳县府城镇钟楼小区2013年交付,但是房产证一直未办理,向当地建设局反映多次,均以各种理由推诿,请核实处理。
凤阳县政府:目前该安置小区已经完成住宅小区综合验收,现正在由业主单位建设局委托测绘机构对钟楼安置小区进行测绘工作。待测绘工程结束后,由建设局提供相关材料后,国土房产部门将在法定时限进行办理。
来电人:南谯区城管部门将粮食储备库附近的稻香路人行道划设给摊贩搭建简易棚,占道经营。
南谯区政府:该处是经市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临时疏导点,一旦遇到道路拓宽,将立即取缔。
(记者李邦军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