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副主任刘锋一行三人到滁州市调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省民政厅副厅长高光权、副市长陆峰、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阚家安、市民政局局长范新玉等陪同调研。
民政部调研组先后实地考察了滁州市门窗幕墙协会、滁州市琅琊区凤凰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滁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滁州市来安县家宁红十字爱心基金会,听取了滁州市民政局、来安县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的专题汇报,并就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人员配备、购买服务、党建情况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调研组对滁州市贯彻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全市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成绩显著。刘峰主任强调,一是要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对保障民生、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二是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对社会组织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三是要给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舞台,支持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公益慈善、繁荣科学文化等方面发挥作用。四是要严格依法监管,对长期不年检、不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要及时清理,通过抽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章程履行等情况,实现“放”与“管”的有效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