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已于2017年5月5日由滁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
据记者了解,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滁州将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程。其中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提出,全面开展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专项整治和石化行业LDAR技术改造, 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加强汽车维修露天喷涂污染控制;水污染防治方面提出,禁止各种可能严重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开发建设和生产活动,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饮用水水质达标。规划到2020年,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落实“水十条”、“安徽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行市级、县级、乡(镇)级“河长制”,到2020年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提出,2017年启动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19年底前掌握已关闭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情况;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该《规划》发布实施后,将为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明方向,到2020年生态环境总体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