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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出台文件推进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

滁州网讯(记者戴有胜 通讯员魏 颖)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的实施意见》,出实招、硬招,让更多城镇居民享受政策“红利”、实现“住有所居”。

《意见》明确指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驻滁中央、省属)和其他非私营组织要带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全体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将机关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等纳入缴存范围。城镇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和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当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建立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奖补机制,自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企业主要税收受益财政对缴存人数超过职工总数50%的新增缴存工业企业,按单位缴存额的50%给予补贴。鼓励进城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住房贷款等政策。

为推进建制缴存扩面,各园区管理委员会要督促园区企业依法建制缴存。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财政拨款、补助等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中足额安排资金及时、足额缴存。对不办理缴存登记、账户设立的单位,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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