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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河镇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人员公告

为加大镇区管理力度,提升镇区管理水平,大溪河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数量

行政执法协管人员:7名(男性5名,女性2名)

二、 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男性,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

3、女性,20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身高158厘米以上,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相应能力,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不限)、警校毕业、有行政执法工作经历者优先,女性会电脑、公文处理者优先。

三、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 公告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从2017年6月6日起至2017年6月20日

报名地点:大溪河镇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 18110751385(曹国松)、18355193080(陈名琦)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聘用岗位要求的退伍证等相关证书和资料,以上报名的各项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两张。

4、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和体检

应聘人员需参加大溪河镇政府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大溪河镇政府另行通知。按照应聘岗位和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考核工作由大溪河镇政府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考试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2、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3、面试和体检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从面试、体检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三年。聘用期满,考核达标,可续签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 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工资2600元/月(基本工资1800元、考勤300元、绩效工资500元),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每年根据履职和考核情况,工作满三年以后每两年递增月工资100元。被聘用人员与正式工作人员享受同等节假日休息待遇。

大溪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5日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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