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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琅琊山景区管理保护将有法可依

《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日前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批通过,将于8月1日实施

琅琊山景区管理保护将有法可依

滁州网讯 作为国家首批4A级风景名胜区,一直以来,琅琊山风景区的规划、建设、保护与管理等备受社会关注。日前,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届第三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我市第二部实体法《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出炉。《条例》将于2017年8月1日开始实施。

加强管理,推进立法

琅琊山风景区自然和人文资源丰富,是国家首批4A级旅游区。近年来,以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契机,景区各项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但是,景区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如管委会的管理措施和保护手段不够完备,城市建设与风景名胜区规划两者的衔接不够紧密等。

对此,为进一步加大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和保护力度,有效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受市人大委托,琅琊山管委会按照上位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参照一些已经出台的风景名胜区条例,根据琅琊山实际,草拟了《条例》,草拟稿经多次征求意见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上报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批准后形成《条例》。

规范管理,有据可依

据介绍,《条例》主要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和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共五章四十一条。其中,为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形成合力,《条例》要求市人民政府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协调处理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此外,《条例》在对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实行分级管理的同时,还重点突出了对风景名胜区内古建筑、古遗址、摩崖石刻等文物古迹,醉翁榆、琅琊榆、欧梅等古树名木,以及河溪、泉水、池潭的水流、水源的保护。同时,《条例》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对规定的禁止性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了解到,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第二部实体法,《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标志着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步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新阶段。

(记者卢晓东)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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