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为层层压实纪律责任,促进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深度合作,凝聚反腐合力,天长市针对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事项,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力度,进行逐报告逐事项分析和应用,筛选出问题线索,分三种情况提出处置方案由该市纪委常委会审定。对审计揭示的党员及行政监察对象有违法行为、需要追究党政责任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党政纪处理。2016年,天长市审计部门共报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25份,其中经纪委初核审查18件,归档7件。立案审查3人,诫勉谈话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对轻微性违纪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对于审计结果报告中所反映的事实清楚、情节轻微的问题,该市纪委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责成相关部门找出问题存在的源头和薄弱环节,督促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范其经济行为。
对一般性违纪问题,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于审计结果报告中所反映的事实清楚、情节一般的问题,符合初核审查条件的,转相关科室初查。对初核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促使其警醒和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
对严重性违纪问题,集中力量予以核实查处。对于审计结果报告中所反映的事实清楚、情节严重、违纪行为多样化的问题,该市纪委专门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转相关科室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初查。涉嫌违纪的,立案审查。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张小平 刘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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