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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公示

为规范我市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滁州市关于印发<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交和管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条件,现对其保障金退还进行公示,本公示时间从2017年6月26日起至2017年7月2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进行投诉,投诉电话: 0550-3040221。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1

滁州市美安门业有限公司1#厂房

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安康苑二期16#-21#楼、幼儿园、人防及地下室

江苏镇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1#、2#职工宿舍楼

江苏镇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

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食堂项目

江苏镇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2017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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