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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多举措让信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滁州网讯 明光市纪委近年来在解决基层疑难信访举报中,注重压实基层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着力解决有人办信、如何办信的信访难题,信访总量、越级访、重复访呈逐渐减少态势,基层信访形势明显趋于好转。

“批转+交办”,压实主体责任。该市纪委坚持将信访件直接批转乡镇党委,重要信访件直接要求党委调查并向市纪委反馈,切实发挥基层党委主体责任。2016年以来,该市纪委收到反映村镇干部信访件106件,其中直接批转乡镇党委99件,占93.4%;共当面交办乡镇党委书记20余次。

“约谈+签字”,强化主体责任。该市纪委主要领导亲自约谈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明确信访件查办工作党委负主体责任,要求做到“缺人不缺位”。如该市潘村镇由于纪委书记上挂锻炼,导致市纪委转办该镇14件信访件暂时无人办理。通过约谈党委主要负责人,潘村镇明确了由组织委员牵头,很快将信访件办理完毕,给予9人党政纪律处分。

“督办+审核”,落实主体责任。该市纪委坚持“每周一小督办,每月一大督办”方法,对下转和移交信访件进行电话督办、现场督办,或利用下访时机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线索得到及时处置。

“问效+问责”,兑现主体责任。对于上级批转的查报件无理由逾期不报、久拖不决的,市纪委主要领导直接约谈党委及纪委主要负责人,并提出明确要求。 

(贡发明 卢廷廷)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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