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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对环境违法企业亮“红黄牌”

违规超标排污屡罚不改的企业将被“红牌罚下”;警示企业名单将对社会公开

滁州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警示力度,我市建立环保红黄牌警示管理制度,将对伪造环保数据、超标违规排污的企业“黄牌”警示,对违规超标排污屡罚不改的企业“红牌罚下”,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屡次违规排污 将被“红牌罚下”

根据《滁州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保护“红、黄牌”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我市环保“红黄牌”警示主要针对三种环保违法情况。

当企业存在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控制指标的;因突发事件造成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等情形之一时,由环保部门责令排污企业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一律予以环保“黄牌”警示。

而当排污企业“吃黄牌”两年内,出现因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被责令停产整治后拒不停产或者擅自恢复生产的;停产整治决定解除后,跟踪检查发现又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等以上情形之一的,将予以“红牌罚下”,由排污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整治或报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其停业、关闭。

吃“红黄牌”企业将向社会公开

根据《办法》,被“红黄牌”警示的企业将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环境违法曝光台予以公开,由排污者所在地环保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适用移送的环境违法或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同时,警示期间还将不定期对企业开展检查和监督性监测,每月均要报送整改及处罚情况至市局,直至完成整改。      

(记者刘 晨)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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