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成绩单出炉!记者从28日召开的上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90件次,立案562件,处分53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86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
53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90件次,下降27.1%;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484件,下降10.9%。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62件,增长15.2%;处分530人,增长21%,其中县处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86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
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天长市政协原主席贾国辉,滁州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春雷等一批有影响的严重违纪案件,对涉刑的25名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交办处理,目前已按程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
被巡察单位发现问题574个
积极借鉴运用巡视工作经验,全面开展巡察工作,推动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出台《六届市委2017年至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对50个市属单位、8个群团组织、20个企事业单位、16个市属单位二级机构、14个开发园区、111个乡镇街道的巡察全覆盖。今年上半年,启动六届市委首轮巡察,完成对16个市直单位的常规巡察和对明光市泊岗乡的机动式巡察,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问题574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49件。对能立行立改的25个问题进行交办,目前已完成整改20个。
违反八项规定81人被通报
今年1至6月,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明查暗访310余次,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75个,查处12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9人。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46个问题、81人,分20次在全市通报,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针对督查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开展公车加油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全市共发现问题140个,处理112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4人,收缴违纪款14.8万余元。同时,我市还印发《滁州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提出“八个严禁”,用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成果。(记者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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