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为全面提高民生工程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办案程序,杜绝有偿收费,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效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凤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对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进行案件大回访,以方便受援人为原则,采取电话回访为主,上门回访为辅的形式进行。
回访活动主要针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在办理法援案件过程中,是否能严格遵守法律援助工作纪律,有无违规向受援人私自收取费用或索要财物行为;法援案件承办人员对援助案件是否认真负责,有无敷衍怠慢受援人行为;受援人对办案人员的工作态度、案件承办结果是否满意等方面。
通过案件回访,凤阳县尚未出现一例法律援助案件投诉现象,受援人满意率达100%。此举加强了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增强了法律援助办案透明度,提高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服务质量,扩大了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社会影响力。 (陆 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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