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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一中学被撤销省示范高中称号 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滁州网讯 据人民网消息,8月3日,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因违规办学,滁州实验中学、泗县第二中学、霍邱县第一中学三所学校被撤销省示范高中称号,省示范高中滁州中学、滁州市第二中学被黄牌警告。

5月11日—5月14日,安徽省教育厅组织4个暗访组,对合肥、淮北、宿州、阜阳、淮南、滁州、六安和安庆等8市的部分学校进行了暗访。经暗访发现,多数学校没有违规办学现象,但仍有少部分学校违规组织补课和滥订教辅资料。

其中,5月12日中午,长丰北城第四十二中学八年级有八个班级补课。5月13日(周六)下午,阜阳市第十一中学初三、高二和高三年级补课。5月13日(周六)上午,滁州市第二中学高一、高二年级补课;滁州实验中学高二年级补课;滁州中学高一、高二年级补课。5月14日(周日)上午,泗县第二中学高三年级补课,部分高二年级学生进行奥赛强化。5月14日(周日)上午,霍邱县第一中学高中各年级均有老师在补课。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处理意见,滁州实验中学2010年因违规补课,被取消省示范高中称号,整改后于2012年恢复;泗县第二中学在2016年1月因违规补课被省教育厅黄牌警告;霍邱县第一中学2014年因违规组织补课被黄牌警告。该三所学校没有认真汲取教训,再次违规组织补课,根据规定,撤销这三校省示范高中称号,不再享受省示范高中的相关政策。意见强调,被撤销省示范高中的三所学校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并责令滁州市教育局、泗县教育局和霍邱县教育局督促相关涉事学校进行全面整改,追究校长违规办学责任。

同时,给予省示范高中滁州中学、滁州市第二中学黄牌警告,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督促整改。整改后,经查若仍然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将省示范高中称号予以取消。

责任编辑:张友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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