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明光市人民法院近日在审理一起抢劫案中,为了对未成年被告人梅某等人实施有效的帮教,办理案件的法官前往被告人梅某等人就读的学校和居委会做“庭前调查”。
在“庭前调查”中,审判法官除了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审查外,还对未成年罪犯本人和家庭、学校或所在社区等地方进行走访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知识水平、社会交往等方面。其目的是为了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庭教育、确定能否适用缓刑及为其定罪量刑等提供依据,真正做到在惩治犯罪的同时矫治犯罪,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近年来,明光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积极适用“庭前调查”制度,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准确把握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 (金允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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