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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紧盯纪检干部管住“八小时以外”

滁州网讯 近日,天长市纪委制定出台了《天长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对照规定定期检查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延伸了监督触角,谨防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社会交往行为监督“灯下黑”。

天长市纪委按照“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紧盯纪检监察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明确“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或请吃”“出入与身份不相符的服务、娱乐场所”等15项禁令,严防纪检监察干部在业余时间发生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有悖社会公德、有损形象的行为。该市纪委还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室职能,采取明察暗访等对纪检监察干部不定期“体检”;要求个人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报告内容及廉洁自律信息归档管理;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部严格实行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及例行谈心谈话制度。

(宣金祥 邵永军)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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